阿拉伯语即阿拉伯民族的语言,属于闪含语系闪语族,使用阿拉伯文,主要通行于中东和北非地区,现为27个亚非国家及4个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。以阿拉伯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超过二亿一千万人,同时阿拉伯语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语言。阿拉伯语因分布广阔,因此各个地区都有其方言,而"标准"阿拉伯语则是以伊斯兰教经典《古兰经》为准。
综述
阿拉伯语( اللغة العربية )即阿拉伯民族的语言,属于闪含语系闪语族,主要通行于中东和北非地区,为下列二十二国的官方语言:沙特阿拉伯、也门、阿联酋、阿曼、科威特、巴林、卡塔尔、伊拉克、叙利亚、约旦、黎巴嫩、巴勒斯坦、埃及、苏丹、利比亚、突尼斯、索马里、吉布提、毛里塔尼亚、科摩罗、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。此外,中国部分回族人也会说阿拉伯语。以阿拉伯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超过二亿一千万人;同时阿拉伯语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语言,伊斯兰教经典《古兰经》就是用阿拉伯语书写与传播的,穆斯林或多或少能懂阿拉伯语。
阿拉伯语源自一种古老语言闪米特语,公元5世纪前后,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了统一的阿拉伯语文学语言。7世纪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和阿拉伯帝国的兴起与扩张,以及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传入其他国家,这种语言很快成为东起印度河,西到直布罗陀,南到北非,北至里海这一广大地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的通用语;在欧洲中古世纪,它是保存希腊文化和沟通东西方文化的媒介语。
阿语依照各国、各地的不同存在方言。在阿拉伯半岛的南部沿海,阿语有若干方言,这些方言统称为南阿拉伯语,南阿拉伯语与北阿拉伯语差异之大以至人们认为是一门独立语言。另外西北非的摩洛哥方言和中东方言交谈也不能互相理解。但是《古兰经》作为阿语的经典与范本保证了阿语的发展和规范的统一,各个方言区的人交流可以使用古典阿拉伯语的书写文本。因此阿拉伯语有以《古兰经》语言作为规范的标准阿拉伯语( الفصحى )和各地方言土语(العامّية )的重大区分。标准语通用于阿拉伯各国的文学、教育、书刊、广播、会议、公文、函件以及各种国际交往场合。方言多用于各国民间的日常口语,有埃及、叙利亚、伊拉克、沙特阿拉伯、也门、突尼斯、阿尔及利亚、摩洛哥8大支,其中以埃及方言影响最大。
العربية al-ʻarabiyyah
发音:IPA: /alˌʕa.raˈbij.ja/
总使用人数:2.06 亿(根据民族语, 1998年对所有方言的母语使用者统计);2.86 亿(CIA World Factbook 2004年统计所有阿拉伯国家人口),剔除其他国家的阿拉伯少数用者和双语使用者